主管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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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中国化工贸易》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4-5167
国内统一刊号:CN11-5717/TQ
期刊级别:国家级刊物
语 言:中文
周 期: 旬刊
出 版 地:北京
语 种: 中文
开 本: 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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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泽彬
摘 要:环境监测是对当地污染物成分进行分析并探究其未来发展趋势的部门;环境监察是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的部门。二者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的有效结合才能够促进当地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 分析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对环境的关注越来越大。尤其是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历史阶段,市场经济大潮下催生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突破了计划经济的束缚,走向了自主经营的道路;但市场的盲目性,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过多注重经济效益而忽略了其他因素,环境便是其中一项,过度的开发、捕捞、大气排放、废物丢弃等导致环境污染,河泽干涸、土地沙化等问题严重,这些都已成为摆在当前国人面前一个不可忽视的环保课题。因此,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保护环境,成为环保工作者首要思考的问题。
一、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职能内容
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界,但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对自然的破坏程度却越来越大。人类活动对气候、水源、大气等都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如工厂、交通运输、生活等需要大量燃烧煤、石油等化工燃料,加之树木被砍伐,使空气中的CO2增大,造成温室效应,使全球气温上升,两级冰川融化,海平面升高,这是大环境的影响;从微观来看,一座城市由于人口密集,工业生产、生活产生大量热气,造成热岛效应,使城市气温升高,引发各种危害;海洋的开发造成海水污染、鱼类等海生物被滥捕,另外,人们会有意无意向海洋中倾注石油,造成海洋油膜污染;大气中的烟尘造成阳伞效应等,这些都是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性影响。为保护环境,将人类活动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建立可持续性发展的社会环境,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部门应动而生。
环境监测是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手段,对污染物成分进行定性、定量的综合性分析,以研究与发展当前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主要包括大气环境监测、水环境监测、土壤环境监测、固体废弃物监测、放身性物监测、噪声监测等,主要是对环境污染物的成分构成进行鉴定与测试,并分析与研究其中一定历史时期内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及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
环境监察突出“现场”、“处理”两大内容,即环境监察是对环境现场进行执法的活动,不仅是对环境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更重要的是对污染现场进行处理。环境监察是一种具体的活动,它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现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对环境与污染与破坏的行为进行依法干涉及处理,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
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职能分析概述
环境监测是以环境为对象,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几大代表值进行测量,确定环境变质量及其变化趋势,是目前环境保护的监督的重要手段,我国目前设有专门的环境监测站,隶属于环保局,在全国各个省县几乎都有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工作者除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以便及时、准确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还要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全面监测与管理,对环境影响做验证性评价,分析环境发展趋势,及时编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并承担本辖区内污染事故的调查及污染纠纷仲裁的监测,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等。
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是在各级政府环保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监督管理和现场执法,依法对所属辖区内的单位及个人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进行处理,保护辖区环境。环境监察的工作核心是日常监督执法,它受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在所管辖区内进行,通常情况下同级之间不能直接越区执法。
从现行的管理体质上来看,环境监测工作是技术保证系统,而环境监察则属于监督执法系统,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准确、可靠、完整的数据支持;环境监察则针对环境监测数据做出最终的处理结果,二者相结合,才能够有效发挥环境保护的作用,为辖区环境保护提供必要的管理与支持。
三、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联动
目前,我国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两大部门在开展具体工作中的配合度还不够,出现单打独斗的工作局面,使环境监测流于形式,而环境监察工作则处于被动。而二者又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必须相互结合,相互制约才能够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与快速反应机制,高效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1.分工明确,信息沟通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结合与开展,首先要明确二者的工作职能,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上不能交叉,各司其职,但又不能相互脱节,这样才能在开展具体工作中,能够相互协作、相互配合。首先要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可建立内部资源查阅制等,环境监测部门根据检测提供可靠数据,而环境监察部门可随时提出数据,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环境监测部门根据监察部门的意见,再提出数据指导,使监察工作更符合环保标准。两大部门还可定时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遇紧急情况进行加急会议,将两大部门近期的工作情况进行沟通,并在会议中协商解决。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工作的协商与解决。
2.人才培养,队伍建设
加强环境监察与监测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专业型队伍的建设工作。我国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队伍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年龄还是知识结构都与专业型队伍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对于环保的思想认识不够、知识面较窄,另外,文化水平不高与专业技术水平偏低也是制约环境监测与监察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应注重对现有队伍人员素质的提升,通过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措施,加强现有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环境监测与监察两大部门也可进行人才的交流工作,如环境监测部门工作人员可到监察部门工作,使监察部门工作有专业技术可依。
引进各大高校内相关专业人才,或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优秀的、乐于奉献的毕业生到环境监测队伍中去,为两大部门充实高技术、年轻的力量。
在人员管理上,可吸收国内外优秀的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搭建人才成长、发展的平台,明确人才的职业规划与未来发展方向,这对人才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调整思路,开拓创新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顺利、协调发展,建立高效的工作流程,环保部门应调整思路,在环境监测工作中要完善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水平,加强网络建设,使环境监察部门可共享监测部门的技术数据,并依法做出处理;环境监察部门则将处理结果及难题反馈到环境监测部门中,以便找到工作的突破点。
四、结语
总之,无论是工作职能还是内容,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二者的紧密结合、相互协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使地区环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呈现勃勃生机。
参考文献:
[1]陈继生;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强化环境监察工作职能[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4).
[2]刘金波、俞巍,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07).
[3]张艳桥,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探析[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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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工贸易杂志社编辑部
2019-05-14